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翠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527********12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527民初640号 |
案号 |
(2020)冀0527执2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杨翠娟与被告左学川离婚。二、婚生女儿左子园由被告左学川抚养,原告杨翠娟每月给付被告左学川女儿抚养费300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女儿年满18周岁日止)。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杨翠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