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白雪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25********1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09刑初20号 |
案号 |
(2020)冀0609执4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白雪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8日起至2020年5月2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二、责令被告人白雪峰退赔被害人张东花人民币四千一百元,退赔被害人刘福来人民币三百元,退赔被害人陈江人民币五元,退赔被害人王学中人民币五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