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尚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321********05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302民初3650号 |
案号 |
(2020)湘0302执13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徐尚华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沈加满归还借款人民币100 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100 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4%自2013年3月9日起(已支付利息1万元)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徐尚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