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321********05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302民初1481号 |
案号 |
(2020)湘0302执13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黄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灿代其偿还的借款35 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2020年1月21日起按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计算至代偿借款实际清偿之日为止)。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75元,减半收取337.5元,由被告黄丽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