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321********054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302民初1481号
案号
(2020)湘0302执13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黄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灿代其偿还的借款35 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2020年1月21日起按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计算至代偿借款实际清偿之日为止)。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75元,减半收取337.5元,由被告黄丽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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