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81********1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81民初4034号 |
案号 |
(2020)赣0781执12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钟明、钟瑶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危平英借款本金97500元及其利息(自2019年2月19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本金47500元、月利率2%计算);二、驳回原告危平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00元,减半收取1250元,由被告钟明、钟瑶负担1192元,原告危平英负担58元。案件受理费已由原告危平英预交,限被告钟明、钟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付清119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时间 |
2020-08-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