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30********28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1026民初762号 |
案号 |
(2020)冀1026执恢2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军给付原告郭兴华欠款105000元,于2017年4月15日前给付1万元,于2017年5月15日前给付2万元,于2017年6月15日前给付2万元,于2017年8月15日前给付550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期履行,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未履行款项。案件受理费1200元,由被告张军负担(上述由被告负担的费用原告已向本院交纳,被告于2017年8月15日前给付原告,本院不再另行收、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时间 |
2020-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