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孟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133********0683
执行依据文号
呼仲案字[2018]第351号
案号
(2019)冀0133执11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偿本金2371460,代偿利息为26005.83元,代偿本息合计为2397465.83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三、本案仲裁费用38582元,由申请人承担14662元,二被申请人承担2390元,鉴于本案仲裁费用申请人已预交,由二被申请人承担的仲裁费用直接支付给申请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赵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10-24
发布时间
2020-08-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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