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828********18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1026刑初51号
案号
(2020)冀1026执8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文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王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与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2018)冀0982刑初98号刑事判决书中的第一项“被告人王华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8日起至2029年10月2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郭强强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7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王华、郭强强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文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7-13
发布时间
2020-08-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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