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828********18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1026刑初51号 |
案号 |
(2020)冀1026执8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王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与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2018)冀0982刑初98号刑事判决书中的第一项“被告人王华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8日起至2029年10月2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郭强强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7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王华、郭强强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