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惠民县国炜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2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621民初75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鲁1621执10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解除原告郝有秀与被告国炜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签订的《怡水龙城置业入会协议书》。2、被告惠民县国炜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郝有秀购房意向金70000元及利息。3、被告俎德芝对被告惠民县国炜置业有限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俎德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621562513246B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惠民县鲁北大街南首沿街商业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