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22********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608民初709号 |
案号 |
(2020)粤0608执12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曹宁同意于2020年5月10日前将车款600000元支付给原告杜子健,该款支付至原告杜子健的银行账户(户名:杜子健,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账号:6217867000002248140);四、如果被告曹宁没有按照第二项约定支付款项,原告杜子健可以就车款本金600000元和利息(以600000元为本金,从2020年2月11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六、本案受理费4900元,财产保全费3520元,合计8420元,由被告曹宁负担。该款被告曹宁同意于2020年3月27日前支付至原告杜子健的银行账户(户名:杜子健,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账号: 6217867000002248140),无需人民法院另行收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时间 |
2020-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