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22********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608民初709号
案号
(2020)粤0608执12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被告曹宁同意于2020年5月10日前将车款600000元支付给原告杜子健,该款支付至原告杜子健的银行账户(户名:杜子健,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账号:6217867000002248140);四、如果被告曹宁没有按照第二项约定支付款项,原告杜子健可以就车款本金600000元和利息(以600000元为本金,从2020年2月11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六、本案受理费4900元,财产保全费3520元,合计8420元,由被告曹宁负担。该款被告曹宁同意于2020年3月27日前支付至原告杜子健的银行账户(户名:杜子健,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账号: 6217867000002248140),无需人民法院另行收退。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5-14
发布时间
2020-08-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