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省腾虹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53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412民初3120号 |
案号 |
(2020)苏0412执8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宝玺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常州马氏纺织染整有限公司代偿的银行贷款本息4471486.64元,并承担该款自2016年7月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二、被告江苏宝玺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常州马氏纺织染整有限公司违约金447148.66元;三、被告江苏宝玺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常州马氏纺织染整有限公司律师费100000元;四、由被告江苏省腾虹贸易有限公司、林天泽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由被告常州宝丰电子市场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931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00元,均由被告江苏宝玺贸易有限公司、江苏省腾虹贸易有限公司、林天泽、常州宝丰电子市场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3-05 |
发布时间 |
2020-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支俊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168533095X7 |
登记机关 |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东南花园商1号、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