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江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530********09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322刑初33号
案号
(2020)粤1322执22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博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罗江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21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向本院交纳,上缴国库)。二、被告人罗江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总和刑期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21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向本院交纳,上缴国库)。三、责令被告人罗江华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退赔被害人赵威舜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9074元。四、责令被告人罗江伟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退赔被害人刘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421.98元。五、责令被告人罗江华、罗江伟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连带退赔被害人钱攀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820元。六、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罗江伟的白色摩托车一台、剪刀一把、螺丝刀一把,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依法处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17
发布时间
2020-08-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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