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乔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7********16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 010)南民二初字第337号 |
案号 |
(2020)黑0103执恢4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乔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蒋晓刚人民币54万元;二被告乔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蒋晓刚上述款项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29 |
发布时间 |
2020-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