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01********12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 0303 民初 4877 号 |
案号 |
(2020)黔0303执17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肖荭、方军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原告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 200 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尚欠本金为计算,其中从 2016 年 7 月 12 日起至2018 年 3 月 9 日止按月利率 8.6251‰计算,2018 年 3 月 10 日起至本息实际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 12.9376‰计算);二、原告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王开秀、刘其建提供抵押的位于遵义市汇川区澳门路中段的商业用房一套(产权证号:遵房权证监证字第 200806511 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调解项所涉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 22800 元,依法减半收取计 11400 元,由被告方军、肖荭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4-24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