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方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01********12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 0303 民初 4877 号
案号
(2020)黔0303执17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肖荭、方军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原告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 200 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尚欠本金为计算,其中从 2016 年 7 月 12 日起至2018 年 3 月 9 日止按月利率 8.6251‰计算,2018 年 3 月 10 日起至本息实际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 12.9376‰计算);二、原告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王开秀、刘其建提供抵押的位于遵义市汇川区澳门路中段的商业用房一套(产权证号:遵房权证监证字第 200806511 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调解项所涉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 22800 元,依法减半收取计 11400 元,由被告方军、肖荭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4-24
发布时间
2020-08-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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