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定禄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221********157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221民初892号
案号
(2020)皖0221执14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芜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定禄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王恩桂借款本金4万元,并支付自2020年4月7日起以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0元,由原告王...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芜湖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10
发布时间
2020-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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