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02********27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02民初45号 |
案号 |
(2020)皖1202执19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辉尚欠原告张东生借款本金4万元及该款利息6000元,刘辉于2020年5月30日前付清;如逾期不予履行,则张东生有权就未履行部分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按年利率24%从2019年4月3日起计算至付清款之日止)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刘辉负2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