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金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684********498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637民初253号
案号
(2020)冀0637执恢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博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一、被告张金英、李萌于2019年5月1日前给付原告安宁借款本金款250万元整及其利息(自2019年3月4日起至本息还清时止,利率按照月利率2.7%计算)。二、其他事宜双方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本院减半收取13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张金英、李萌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博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4-27
发布时间
2020-08-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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