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金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84********49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37民初253号 |
案号 |
(2020)冀0637执恢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一、被告张金英、李萌于2019年5月1日前给付原告安宁借款本金款250万元整及其利息(自2019年3月4日起至本息还清时止,利率按照月利率2.7%计算)。二、其他事宜双方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本院减半收取13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张金英、李萌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