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殿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121********49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425刑初108号 |
案号 |
(2020)冀0425执7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名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殿兴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名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