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21********11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11刑初235号
案号
(2020)黑0111执3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呼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李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二、责令被告人李明将犯罪无法所得人民币5360元退赔给被害人尹志业1360元、退赔给被害人黄娟4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4-08
发布时间
2020-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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