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孝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819********0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881民初1482号 |
案号 |
(2020)黑0881执3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同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张孝洪给付原告贾跃东借款本金30000元,按月利率15‰支付利息从2015年5月1日起至借款本金清偿为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由被告张孝洪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同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4-14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