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321********05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304民初1886号 |
案号 |
(2020)湘0304执13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黄丽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朱姣借款本金2万元和逾期利息(以本金2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2019年7月1日起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二、驳回朱姣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黄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