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2********80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502民初2222号 |
案号 |
(2020)湘0502执5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被告何平、孙玉林欠原告张波借款本金300,000元;二、被告何平、孙玉林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原告张波借款本金300,000元;三、如被告何平、孙玉林未按照上述第二项约定还款,则原告张波可就全部未还款项300,000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产生的执行费用由被告何平、孙玉林承担;四、本案诉讼费2,900元,原告张波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妨碍、抗拒执行,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