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7********21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5刑初19号 |
案号 |
(2020)赣0735执2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聪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月4日止。)二、被告人陈聪受贿所得人民币二十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石城县监察委员会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13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