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令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24********2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23民初82号
案号
(2020)赣0723执5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 被告曾令强尚欠原告郭凌货款32389元,被告曾令强同意在2020年1月25日前支付12389元;剩余货款20000元在2020年3月15日前付清;若逾期,则视为整个债权全部到期。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367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曾令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余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4-21
发布时间
2020-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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