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兴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24********362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23民初1327号
案号
(2020)赣0723执5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一、被告吕源平、黄兴美尚欠原告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罚息及复利(利息、罚息及复利按双方合同约定计算),被告吕源平、黄兴美同意在2019年12月27日前付清。二、被告吕源平、黄兴美同意支付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1111元,并于2019年12月27日之前全部付清。三、案件受理费2545元,减半收取计1273元,被告吕源平、黄兴美同意负担,并于2019年12月27日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余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4-16
发布时间
2020-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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