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802********6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31刑初125号
案号
(2020)赣0731执11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于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1、被告人郑宏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被告人郑宏江已先行羁押三日,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4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2、被告人谢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于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6-02
发布时间
2020-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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