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车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25********00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502民初3057号
案号
(2020)晋0502执3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陈车军退还原告郎完州10万元,其中,于2019年12月15日前退还4万元,于2020年1月15日前退还3万元,于2020年2月15日前退还3万元。如任何一期被告陈车军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原告郎完洲均有权要求被告陈车军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并以剩余款项为基数,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2.被告陈车军于2020年1月15日前向原告郎完州支付4000元利息损失(截止2019年11月12日之前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陈车军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3-27
发布时间
2020-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