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世雄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1081********607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121民初2282号
案号
(2020)湘0121执42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限被告朱世雄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震借款本金250 000元、借款内利息23 750元,并支付从2019年11月1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以250 000元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受理费5556元,减半收取2778元,由被告朱世雄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