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志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27********4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922民初2700号 |
案号 |
(2020)赣0922执3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梁志勇偿还原告卢国莲借款830000元,定于自2019年12月起每月的月底前各付10000元,至付清借款830000元止。若被告梁志勇未按上述约定付清任何一笔款项,则原告卢国莲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履行时以830000元作为被告梁志勇应付原告卢国莲借款总额扣减被告梁志勇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实际已付款项)申请执行。二、原告卢国莲与被告梁志勇在2019年11月26日之前的经济往来已了结完毕,再无任何经济纠纷。三、原告卢国莲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100元,减半收取计60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以上共计11050元,由被告梁志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万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