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124********0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1124民初1390号 |
案号 |
(2020)黑1124执7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孙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要求被申请人刘涛、刘春梅、德少然、贾瑞杰、吴丽娟、常亮、肖晶、王顺发、刘艳给付申请人黑龙江孙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金178000元,利息21076.02元,案件受理费4282元,财产保全费24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孙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3-09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