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常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1124********04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1124民初1390号
案号
(2020)黑1124执7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孙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要求被申请人刘涛、刘春梅、德少然、贾瑞杰、吴丽娟、常亮、肖晶、王顺发、刘艳给付申请人黑龙江孙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金178000元,利息21076.02元,案件受理费4282元,财产保全费24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孙吴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3-09
发布时间
2020-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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