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长沙市湘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60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湘0181民初5723号 |
案号 |
(2020)湘0181执47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邓宗秉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李庆武借款263 395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263 395元为本金自2011年12月1日起按年利率15%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并扣除已支付的10万元);二、长沙市湘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李庆武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 126元,减半收取3 563元,由李庆武负担363元,由邓宗秉、长沙市湘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3 2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邓宗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81096040946T |
登记机关 |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浏阳市沿溪镇沙龙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