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郴州市博石轩奇石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L4694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1003民初1388号
案号
(2020)湘1003执14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郴州市林意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肖丽清借款本金330 000元及利息54 450元及罚息18 150元,合计402 600元(利息及罚息从2019年5月26日计算至2020年4月25日,按年利率24%计算;后续利息、罚息按此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郴州市博石轩奇石馆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肖丽清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475.13元,减半收取3737.56元,由被告郴州市林意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郴州市博石轩奇石馆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8-18
发布时间
2020-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彭礼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湖分局
注册地址
郴州市青年大道湘南风情康居园商业门面6栋2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