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桂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02********3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81刑初123号 |
案号 |
(2020)赣0781执10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钟文富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八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8年4月13日起至2033年4月12日止。没收的财产,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刘斌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四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8年4月17日起至2033年4月16日止。没收的财产,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钟桂林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8年4月13日起至2021年7月12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四、对扣押在案的冰毒予以没收、销毁;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即追缴被告人钟文富1000元、被告人刘斌1990元、被告人钟桂林1100元),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电子秤3台、三星手机1部、小米手机1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