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白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224********11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津0115民初890号 |
案号 |
(2020)津0115执7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民三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白璐于2018年7月1日前偿还原告天津如昊集团有限公司借款30000元;于2019年1月1日前偿还原告天津如昊集团有限公司借款30000元;于2019年7月1日前偿还原告天津如昊集团有限公司借款30000元;于2020年1月1日前偿还原告天津如昊集团有限公司借款30000元,以上合计120000元;二、双方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700元,已减半收取13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白璐承担,此款于2020年1月1日前给付原告天津如昊集团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时间 |
2020-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