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29********32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924民初1823号
案号
(2020)赣0924执3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胡建华、江西啓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30万元或其他等额财产予以冻结、查封。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宜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5-11
发布时间
2020-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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