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齐腾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35********52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35民初2063号 |
案号 |
(2020)冀0635执3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齐腾飞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蠡县留史瑞阳皮毛货栈货款65000元。二、驳回原告蠡县留史瑞阳皮毛货栈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25元,保全费670元,共计2095元,由被告齐腾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时间 |
2020-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