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929********19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83民初3539号 |
案号 |
(2020)冀0983执24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陈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王小亮借款本金110,000元,并按照年利率19%的标准支付110,000元自2018年1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借款利息、逾期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00元,由被告陈亮承担。(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