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532********18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732民初42号 |
案号 |
(2020)冀0732执2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赤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赤城县奥丰养殖有限公司及被告李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郭建全、郭金龙、王云工资款49255元,二被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31元,减半收取计515.5...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赤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