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明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111********0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津0116民初47819号 |
案号 |
(2017)津0116执400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汉沽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津楚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翟梅洁支付2016年1月份至5月份工资14,640元。被告天津楚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翟梅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2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7-01-09 |
发布时间 |
2017-06-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