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众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120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0112民初8433号
案号
(2020)津0112执14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天津众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美华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12491225元及利息6556841元(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共计19048066元,此款被告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3000000元,于2020年4月30日前给付原告60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10048066元;二、如被告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原告上述款项,则原告有权就被告全部未给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另需给付原告利息(以届时未付工程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计算,自2019年7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可一并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8044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73044元,由原告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05-21
发布时间
2020-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2061201682K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7号1号楼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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