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330********0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穂仲网案字第35371号
案号
(2020)赣0403执5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裁决如下: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归还借款本息2440.44元。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截至2018年8月20日的逾期利息27.45元,第二部分以2440.4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8.25%的标准,自2018年8月21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3、本案仲裁费5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该费用已由申请人预缴,本费不作退回,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4-27
发布时间
2020-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