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1026********37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1026民初1221号
案号
(2020)冀1026执10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文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卢剑给付原告张景峰货款19012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02元,减半收取计2051元,由被告卢剑负担(上述费用原告已交纳,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由被告直接...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文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7-28
发布时间
2020-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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