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莫艳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785********374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705民初3449号
案号
(2020)粤0705执43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受理费5268.98元、财产保全费1842.99元,合计7111.97元,由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负担1159.97元,由被告赵富祥、莫艳群、苏其育、张紫金、黄耀威、汤淑贤负担5952元。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已预交的上述诉讼费,由本院予以退回其5952元,被告赵富祥、莫艳群、苏其育、张紫金、黄耀威、汤淑贤负担595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24
发布时间
2020-09-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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