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惠州市龙湖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64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1322民初1227号、(2019)粤13民终104号
案号
(2019)粤1322执14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博罗县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深圳市强业建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卓颖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456207.22元及利息(其中本金373146.86元的利息自2017年9月27日起,本金83060.36元的利息自2018年1月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款日止);被告惠州市龙湖实业有限公司在欠负被告深圳市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143元,由被告深圳市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07-22
发布时间
2019-07-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粤1322执1499号
立案日期
2019-07-22
执行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56207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计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26664721519
登记机关
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白石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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