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长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626********0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1124民初50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黑1124执5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孙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要求于海山、朱丽萍、张建立、张丽娜、于长富、李玉春给付邓凡军借款本金110000元、案件受理费2500元、公告费56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孙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3-02 |
发布时间 |
2020-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