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伍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04********25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03民初2719号 |
案号 |
(2020)湘0103执32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1、被告伍涛、郭劲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徐金伟借款本金88000元;2、被告伍涛、郭劲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徐金伟支付自2018年6月25日起以7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至实际偿清之日止的利息;3、被告伍涛、郭劲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徐金伟支付自2018年1月11日起以18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334元、保全费1028元,共计3362元,由被告伍涛、郭劲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12 |
发布时间 |
2020-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