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肖旭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23********1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824民初740号 |
案号 |
(2020)赣0824执6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裁定如下:解除对被申请人肖旭彬银行存款417900元的冻结或对同等价值财产的查封、扣押。案件申请费2610元,由解除保全申请人新干县裕丰饲料厂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肖旭彬的银行存款4179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