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324********25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1124民初982号
案号
(2020)赣1124执4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铅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勇归还原告郑水龙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160,000元,共计人民币360,000元,该款分两期付款,于2020年7月25日前支付200,000元,余款160,000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付清二、若被告丁勇未按上述期限还款,原告郑水龙有权就本案全款360,000元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6,700元,减半收取为3,350元,由被告丁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铅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7-28
发布时间
2020-09-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