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盛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22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0105民初9475号 |
案号 |
(2017)粤0105执59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据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粤0105民初9475号民事判决书,1、被执行人湖南盛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742451.05元,并从2016年9月1日起至清付之日止以该款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以不超过本金为限;2、被执行人连光瑜对被执行人湖南盛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被执行人向本院缴交本案执行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10-26 |
发布时间 |
2018-08-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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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连光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5062238102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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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路87号君悦香邸7栋902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