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626********2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1124民初1938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黑1124执6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孙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要求被申请人孙玉鹏、董连友、张秀艳、范鹏鹏、王雪梅、孙玉民、孙勇给付申请人黑龙江孙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金90000元,利息4757.76元,案件受理费2169元,公告费26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孙吴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3-06
发布时间
2020-09-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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